——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前进派出所民警孙峰先进事迹
孙峰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4年5月1日出生,大学本科学历,一级警长,二级警督警衔。1991年入伍,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,现任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前进派出所案侦大队大队长。
孙峰同志自部队转业以来,从军营到警营,从一身“橄榄绿”变成了“警藏蓝”,虽然工作环境变了,工作职责变了,但“对党忠诚,服务人民,忠诚履职,敢打必胜”的忠诚信念和顽强作风始终没有变。在前进派出所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、帮助下,“学一行,爱一行,精一行”,尽快转变角色,融入到新的工作中来,取得一项又一项的优秀成绩。先后七次荣立个人三等功,多次被河南省政法委、河南省公安厅、商丘市公安局评为“优秀党员”和“先进个人”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,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。
一、对党忠诚,勇挑重担,时刻冲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。
知责于心,履责于行,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和使命。在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的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中,谋在先,干在前,敢啃“硬骨头”,勇于“挑重担”,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,带领专案组民警细致摸排线索,预先科学研判,与黑恶势力斗智斗勇,一举打掉了盘踞在辖区内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,涉案四十余人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,依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涉案财产2.7亿余元。案件刑事卷宗180余卷,印证着在三年来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中付出的努力和血汗。依托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,重拳出击,不留死角,有力的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提升了辖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安全感,促进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平稳发展。
在处置一起一名“武疯子”持刀在闹市区滋事的事件中,由于围观群众多,事态紧急,怕“武疯子”伤到无辜群众,孙峰同志不顾个人安危,与“武疯子”交谈以分散其注意力,迎着发着寒光的长刀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拦腰抱摔在地,徒手夺下其手中凶器,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。孙峰同志大无畏的行为赢得了在场群众的阵阵掌声。
在日常工作中,孙峰同志心中秉承对党忠诚的信念,十一年如一日的工作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,无论大案小案,都依法依规认真办理,经手的数百起案件无一差错,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和正义。
二、牢记使命,心系群众,做服务人民的贴心人。
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斗争中,孙峰同志作为一名一线民警和一名共产党员,牢记人民警察来自人民,心系人民、根植人民、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宗旨和使命。坚决贯彻上级的“抗疫”工作部署,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情上,不畏艰险,冲锋在一线,战斗在一线,带领民警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。联合社区工作人员,按照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相关要求,逐户开展人员排查、防范宣传等工作,确保“不漏一户、不漏一人”。为了及时把相关疫情核查数据报送到上级部门,常常带领民警工作到深夜,保时效,重质量,有力地配合了“抗疫”工作。
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“桥头堡”,是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。民警日常工作中和人民群众接触最多,工作干的好不好,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。孙峰同志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排查辖区纠纷苗头,积极化解民间矛盾,学习落实“枫桥经验”,做到矛盾不上交,纠纷不激化。在处理大量的民间纠纷和矛盾时,既把握法律和政策,又讲实际接地气,以理服人,以情感人,做好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工作。积极为群众做好事,办实事,解难事,促进了社区的和谐,受到了群众的好评。
在前进派出所工作十一年来,孙峰同志扎根基层,默默奉献,把对公安工作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中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汗水书写忠诚,用实干守护平安。在新的起点,锚定“四个铁一般的”总要求,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,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。